本報8月29日訊 (臨報融媒記者 廖杰)29日下午,臨沂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工作情況。本次防治工作主要是集中治理餐飲服務單位存在的凈化設施未安裝導致的無組織排放,安裝凈化設施但不使用、不清洗導致的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不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單位不在本次治理范圍,請放心經營。
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攻堅行動是臨沂市委、市政府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省委、省政府打贏“藍天保衛戰”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餐飲油煙污染是排在工業、機動車排放和揚塵污染之后的第四大污染源。近年來,人民群眾對餐飲油煙特別是燒烤油煙污染擾民問題反映強烈,投訴舉報比較集中。餐飲油煙污染已經成為影響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影響全市大氣空氣質量改善的重要因素。開展餐飲油煙污染防治工作,根本目的就是為了切實維護全市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健康,還藍天白云于人民,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81條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這是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單位應盡的法律義務。
這次防治主要是集中治理餐飲服務單位存在的凈化設施未安裝導致的無組織排放,安裝凈化設施但不使用、不清洗導致的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如有上述行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單位不在本次治理范圍,請放心經營。
在督促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過程中,臨沂市城管局本著最高性價比原則,制訂了《技術指南》,避免商戶因凈化器安裝不專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在教育系統各學校食堂餐飲油煙治理中,臨沂市城管局提前謀劃,在臨沂市教育局的配合下,集中利用暑假期間進行安裝改造,確保不影響開學后學生就餐。
下一步,臨沂市城管局將依法依規、綜合施策,堅決整治超標排放等違法違規行為!吨腥A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118條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的,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予以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山東省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DB37/597-2006)》明確規定,油煙無組織排放視同超標。對違反上述規定的違法行為,將堅決進行查處,予以責令改正、罰款,直至停業整治。對露天燒烤行為,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81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之規定,予以堅決取締。